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11-09-20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的专业训练,也是对学生在校期间专业学习的总结性考核,更是保证教学质量最后的关键性的一关。为了明确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毕业设计效果和质量,根据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精神,并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管理

(一)毕业设计组织工作

1、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由教研室根据学院下达的毕业设计组织任务安排。

2、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接受毕业设计指导任务之后,应做好如下前期准备工作:

1)在教研室的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分组,并按照学院对毕业设计选题的要求,在毕业设计开始前二周,为每位同学选定毕业设计题目,并填写学生毕业设计选题统计表,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并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毕业设计题目必须在设计开始前,下达到每个学生手中。

因为已经鉴定就业协议的学生,就业企业要求学生在单位进行岗位实践时,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学生、实践导师共同确定设计题目,并填写登记表以后,可以在现场进行设计。设计题目必须为岗位任务中的技术文件编制等内容,并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2)指导教师要熟悉每个设计题目的设计内容,初次指导的新题目,指导教师要提前试做。

3)教研室组织制定毕业设计大纲、指导书、任务书、质量标准和成绩评定办法(包括设计、答辩及综合成绩的评定)等教学文件,并在设计开始前,由设计指导教师传达到所指导的每个学生。

4)指导教师组织有关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有关资料、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准备,处理好设计的其他所有准备工作。

5)掌握所指导的每个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专业学习情况,并指导学生学习有关设计文件,明确毕业设计的目的、意义、规定和要求等。

6)制定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并连同系有关规定,张贴在每个设计室的墙上,贯彻到每个学生。

(二)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1、指导教师要对设计提出阶段性的要求,制定设计进度计划,并精确到周或天。设计过程中,及时检查并掌握每个学生的设计进度,每周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成绩评定。并对进度明显落后,或设计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提出警告,并帮助其整改。

2、必须保证足够的指导时间,对学生进行实质性的辅导。每天必须到设计室进行辅导,并且上午不少于2小时,下午不少于1小时。设计的第一天,必须进行全天辅导,以保证学生及时进入设计状态。

3、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准确掌握学生的出勤等情况,负责做好每天出勤情况检查,并填写考勤记录,对出现旷课或其他严重违纪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向系理汇报,并有权停止其设计。

4、指导过程中,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引导学生分析资料、处理数据、提炼观点,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教师必须对每周指导内容进行记录汇总。

5、对在现场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定期与实践导师沟通,并按照预先制定的办法进行设计指导。

(三)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1、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其设计的评阅老师。毕业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设计进行认真批改,并在答辩之前,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质量和设计态度,按照规范要求做出书面评语,并依照本专业的“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办法”确定学生毕业设计的评阅成绩。

2、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全过程参加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并在答辩前向其他参加答辩的老师提供所指导学生的设计评语。

3、指导教师在专业答辩小组的组织下,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评语的填写工作。并负责其他需要存档的毕业设计资料的填写、收集和上交工作。

4、在现场进行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学校参加毕业答辩。

二、毕业设计学生管理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是学生设计教学过程中的管理责任人。设计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制定并传达具体的管理规定,将学生设计的以上设计态度表现,列人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之中。

1、设计开始前,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设计大纲、计划、指导书等文件,以掌握设计的题目、内容、格式、进度以及纪律、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前准备好设计所需资料和仪器设备等。

2、以培养实际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工程意识、规范意识等要求对待设计。勤于思考、勤学好问,以严肃、认真、细致、规范、求新、求变的态度独立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3、按照指导教师安排的总进度与阶段性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设计。并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有关设计资料上交及留存工作。

4、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设计或现场成果。否则,一经发现,按不及格论处,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5、按照正常教学要求,执行学院正常各项管理文件。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对因故请假或缺席超过总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按不及格处理。

经过批准在就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执行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同指导教师联系。设计结束后,学生要上交用人单位的考核评价材料。

6、对设计教室的一切设施、设计借阅的学院及他人资料,均应爱护,妥善保管。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对损坏和丢失者,按照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自觉保持设计教室卫生。保证个人物品整洁,不乱丢杂物,不准在教室吃饭等;保证设计教室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打扑克、听音乐、玩电脑游戏、看影碟等;文明设计。不得在设计教室有不文明行为,衣着整洁,男女交往得体等。对违反者,指导教师必须责令其立即更换改正。

10、课程设计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毕业设计教室管理

(一)管理责任

1、毕业设计教室,由设计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进行管理,安排学生值日。

2、值日生负责教室的卫生、纪律及安全检查,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3、指导教师随时掌握设计教室的卫生、纪律及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二)管理规定

1、保持教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播放音乐、观看影碟、打游戏、打扑克等。一旦发现没收电脑等使用设备一周。严禁在教室进行各种不文明的行为;严禁在教室内穿拖鞋、不文明着装等。

2、遵守作息时间。值班人员关闭电源,关锁门窗。对过时停留在教室的学生,按夜不归宿处理。对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学生,由指导教师负责将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管理措施,负责对加班学生的管理。

5、保持设计教室卫生,不准在教室吃东西、乱丢杂物等。值日生每天负责清扫教室。

6、对需要使用电脑的教室,一切线路布置、电器安装等,必须办理正式维修手续,由有关部门指定的正式电工实施,其他师生不得擅自操作。

    7、教室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电线。保持教室整洁,严禁存放各种杂物,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不得进行有碍消防安全的行为。